案例来源:连云港市消保委
案情简介:
未收货被自动确认收货,同意上门取件退货却5个多月不取货、不告诉退货地址、不补发也不退款。这让消费者很是苦恼。消费者亮女士气愤的投诉称:她于年1月23日在淘宝平台的“雅轩之家”付款下单了一个床头柜,淘宝平台显示的发货时间为1月31。因正值春节假期快递延期,她还没收到货,系统就因超过15天自动确认收货了。等她收到货后却发现床头柜出现破损,随即便联系了卖家,卖家也认可床头柜破损的事实,主动向她提出更换并称快递会上面取件,他们将直接补发。但之后的日子里,亮女士多次询问取货事宜,店家每次都满口答应,但是既不安排人上门取件,也不告知退货地址。期间多次通过淘宝平台提出退货退款申请,也因无退货地址导致无法退货。与卖家联系,一会说新的床头柜补寄了,一会又说已经寄出了,最后干脆消息也不回了。半年来,床头柜就这样一直在家里放着不知如何处理。感到被戏耍的亮女士这时候才想起来到消保委投诉。亮女士表示,卖家太过分了,一定要卖家公开道歉并赔偿。
处理经过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立即联系被投诉方了解情况。被投诉方承认投诉人所诉情况属实,但表示物品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应由快递公司德邦物流免费为其寄回,是快递公司一直拖延不处理,这才导致他未能及时为投诉人办理换货事宜。
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通过平台经营者与卖方确认订单并付款,已经形成买卖关系,至于卖方同运输方产生的纠纷,不应当由消费者承担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销售的产品是合格产品。若出现侵权行为,应当主动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卖方对消保委亮明的态度表示接受,并承诺尽快取货退款。但消费者反馈,卖方在消保委介入后,依然没有履行退货承诺。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再次向卖方说理明法,力促卖方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经过多次催促,最终,卖方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并取走床头柜。至此,放在家中半年的床头柜终于“请”走了。
案例分析:
一、理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责任义务,是本案纠纷解决的焦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在确认接受订单并支付价款后,与卖方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本案,虽然问题出在运输环节造成货物受损,且卖方与运输方为此产生矛盾,造成消费者货物未退成。但是,卖方必须明确,运输方不是买卖双方,与运输方产生的矛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这与消费者无关。卖方应自觉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本案的被投诉方与快递公司发生纠纷,理应先行为投诉人退换货,而不应该将投诉人“晾”上半年之久。
二、不畏其难,依法依理实现消费者权益。市消保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释法教育,促成卖方认清了自己责任。在卖方一直拖延的情况下,市消保委没有放弃,而是认真负责,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紧盯不放,最终帮助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消费提示:
消费者通过电视、网络、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时,尽量选择有资质、有质量售后保证的平台或经营者。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商家无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的,要及时向消保委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