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号)、《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12号)和《宁波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科学选拔”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结合我院的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招生计划数与参与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专业招生计划
学位点
计划指标
国际贸易学
9
金融学
9
产业经济学
6
区域经济学
6
数量经济学
6
企业管理
12(含1个保研生)
会计学
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国际商务硕士
35
金融专硕(全日制)
31
金融专硕(非全日制)
10
3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及内容
(一)基本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应接收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1.2倍时,一般不接受调剂,我院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为:国际商务(全日制)、金融专硕(全日制)、金融专硕(非全日制)、技术经济与管理。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调剂须符合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5、调剂全部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要求和内容
1、我院根据“宁波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开放缺额信息预计时间为:年3月25日中午12:00,发复试通知预计时间为年3月28日。
3、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一到,商学院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内容: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综合测试(听力与口语)、体检、思想*治面试、同等学力加试。
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0.6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笔试
0.4
将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面试
4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5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思想*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同等学力加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
1、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
2、初试满分为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5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一志愿和调剂生)。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体检、思想*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6咨询及申诉渠道
-
申诉-
申诉邮箱:swyji
nbu.edu.cn7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时间
地点
3月26日(周二)下午
报到,资格审查(交验材料、领取体检表和调档函)
13:00-16:30
11-
3月26日(周二)晚上
专业课笔试
17:30-20:00
叶耀珍楼、11-
11-
3月27日(周三)上午
思*面试
8:15开始
11-
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会计学:14:30
待公布
会计学:10-
待公布
3月28日(周四)
体检(尽量空腹、带身份证、体检表)
9:30开始
医院(宁大东校门口)
注:
1、资格审核材料:关于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