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延长申报宁波大学年度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因疫情影响,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学院评审工作将适当延后。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程序
年首次启动线上系统申报模式。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需注意,申请项目题目或相近题目已申请校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立项。申请程序如下:
1、年12月27日。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2、年12月27日—年2月21日。研究生通过研工评审系统线上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项目申请经导师线上评阅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3、年12月27日-年正式开学后一周。学院根据导师确认后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线上或线下评阅、打分,最终确定推荐项目。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线上审核通过后发送至学校研工部。
4、年正式开学后三周内。研工部审核,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二、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年1月至年12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统一将《关于宁波大学××学院报送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材料的说明》、由线上系统一键生成的《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申请书》(需一式两份)均盖上院章,于正式开学后一个月内送至研工部余临倩老师处(安中大楼)。
小编提醒:系统申报的截止时间点为2月21日,请同学们近期尽快申请
丨内容来源:宁波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丨责任编辑:陈泽秋
丨发布: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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