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名,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幼儿园)24名。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录取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3.年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4.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研究生同时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宁波市行*区域内户籍(以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
7.职高专业课招聘范围、对象详见附件1。
上述对象报考学历要求为: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5.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8.报考高中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满足以下要求:年应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历届生报考高中文化课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其他”的,不予报考);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须为小学全科。
9.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11.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需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还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年3月16日9时—3月25日16时,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